(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集团,特别是那些支柱和优势产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优化整合企业资源,降低融资成本。各财务公司要做好结算、存贷款、票据贴现、同业拆借等常规业务,鼓励其申请增加承销企业债、发行财务公司债、有价证券投资以及融资租赁等新业务,打造全能业务财务公司。推动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信息沟通成本,提升管控能力。各财务公司要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银行的现金管理平台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三、搭建和完善各类平台,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规范管理、多层次构建的原则,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
(一)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机制。抓紧制定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做好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净化担保市场环境,规范担保机构担保行为,为我市担保业健康发展并满足中小企业担保需求创造条件。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发展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担保机构体系。整合、重组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并做大做强。鼓励社会各类资金投资设立担保公司,设立地方财政和企业联合组建的担保机构。支持天津渤海融资担保公司规范运营,扩大担保覆盖面和担保资金规模,为我市中小企业服务发挥主力作用。发展市、区县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三级网络,探索设立再担保机构。
(三)创新拓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建立联合担保体系,发展再担保业务,利用分保、联保及再担保等形式,分散担保风险,扩大中小企业担保规模。推广海泰担保模式,建立以企业创新为核心,以业务经营多样化、特色化为重点,多层次合作平台、全方位风险管控的成熟经营模式。
(四)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推广仓单、税单、保理、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海域使用权、林权等抵质押担保融资方式,推广箱式、伞式、信用街区式和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式等信用共同体,大力拓展新的业务品种,帮助小企业盘活各类资产,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五)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与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通过资金合作、股权合作、服务合作等方式,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做大业务规模,增强实力,全面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