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任务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参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议规模、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有关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劳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等),以及包括聘用的参与科技重大专项研究任务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在内的临时人员等,在聘用期内所需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
10、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见下表:
咨询专家
| 咨询方式
| 标准(元)
|
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 会议咨询
| 500-800(人/天)(第1、2天)
| 300-400(人/天)(第3天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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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咨询
| 60-100(人/个项目或课题)
|
其他人员
| 会议咨询
| 300-500(人/天)(第1、2天)
| 200-300(人/天)(第3天以后)
|
通讯咨询
| 40-80(人/个项目或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