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0]94号)
各有关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嘉峪关市2010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嘉峪关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确保2010年度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大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201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甘肃省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核查办法》,《嘉峪关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以及省环保厅反馈我市的《关于嘉峪关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意见的函》。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环保厅确定2010年污染减排目标,我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2.3万吨以内,比2009年上升19.84%;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0.37万吨以内,比2009年上升30.19%。为保证2010年及“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我市2010年污染减排项目为:建成酒泉钢铁(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回用工程。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污染减排约束机制。将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切实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把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与两个约束性指标考核作为刚性任务,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
(二)抓好工程减排项目的落实。我市今年唯一的工程减排项目是:建成酒泉钢铁(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回用工程。该工程总投资1.5亿元,自2009年6月开工建设以来,截至2009年底,完成投资2700万元,完成预处理及提升泵站、混合配水池、高效澄清池、滤池池壁、回用水泵站及配电室池壁、柱体和顶板的土建工程,以及围墙、外部公路等基础工程,并完成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2010年,将继续加强对该工程的管理,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加紧安装设备,确保年底前全部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