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嘉峪关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0]100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教育局《加快嘉峪关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2010年6月8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加快嘉峪关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促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甘肃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10〕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教育需求
(一)切实把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高标准“普九”的重要任务,按照特殊教育学校与市内其他各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同步实施和“零拒绝”的原则,科学规划,不断推进我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巩固率达到或接近义务教育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二)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事业,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将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纳入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作为残疾人康复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培训及深入社区、家庭开展0至3岁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活动。各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和镇中心幼儿园要带头招收残疾儿童入园,积极探索早期融合教育模式,鼓励各级各类幼儿园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三)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坚持以职业教育为主,大力加强残疾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培训,使学生具备良好的平等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技能。积极动员,多方协调,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高等教育的考试和学习,促进全市更多残疾青年接受高等教育。
(四)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要认真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教学校建设规划,改建和扩建我市特殊教育学校,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一所服务全市的具有实验性、示范性的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要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通过构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确保各中小学依法接受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