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村社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如期圆满完成,市政府成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梁洪涛 副市长
成 员:李玉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唐晓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局局长
王 钧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红岩 市镜铁区区长
韩思理 市雄关区区长
常成武 市长城区区长
曾俊礼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王万平 市财政局局长
拜明俊 市民政局局长
史有峰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铁 市农林局局长
赵宝毅 市建设局局长
侯 强 市规划局局长
马先锋 市国土局局长
魏兴会 市环保局局长
王克勤 市交通局局长
刘德胜 市教育局局长
朱兴有 市卫生局局长
刘永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
王 平 市文化局局长
石晓辉 市科技局局长
韩峻峰 市人口委主任
孟庆顺 市体育局局长
何正义 市水务局局长
郑建国 市环卫局局长
孙俨玲 团市委书记
于 成 市残联理事长
王丽艳 市妇联主席
郭 晓 市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拜明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史有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职责。
1.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映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建议和要求,汇报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调查研究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意见,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起草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活动、会议安排意见;承办领导小组组织的表彰活动,并向上级推荐评选各类先进;承办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2.市委组织部:负责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对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好农村社区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检查、考核;指导有关单位抓好对农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宣传;指导农村社区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检查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全市上下关心支持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4.三区:负责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农业与农村信息化建设,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各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