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一切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要注重实效,突出特色,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逐步实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目标。
四、实施步骤
从2010年6月起,三区在总结峪泉镇嘉峪关村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各村普遍推广,促使全市农村社区建设上规模、上水平,取得实效。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2010年6月)。三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横幅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和作用,切实增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加大支持力度,增强群众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为顺利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健全组织、开展服务(2010年6月-2010年8月)。成立区、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各村成立以基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主要领导的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政府、两级管理、三个层次”(即农村社区以区主导,镇、村两级党组织管理,通过镇、村、社区三个层次抓落实)的农村社区组织框架,并指导各村建立健全各项表、簿、册,建立各项档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农村社区建立计生服务站、卫生所、治保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维权点)、文体活动服务站(妇女儿童活动室)、社会保障服务站(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服务点)、农业信息咨询服务站、残疾人服务站等群众服务组织,配套办公设施,健全档案资料,开展服务活动,确保农村社区建设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
(三)上下协作,共同实施(2010年9月-2010年11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大力支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积极送资金、科技、文化下乡进社,支持农村卫生、水利、教育、法制、科技、文化等事业全面发展。各区要根据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依靠群众、因地制宜、查漏补缺、严格标准、有序推进、按期完成”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四)总结经验,全面推行(2010年12月)。工作结束后,各区要自查总结,重点对主要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底,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办公活动场所和文化娱乐及体育运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并为验收合格的村加挂社区组织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