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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2010版)》的通知

  三、手术医师分级

  手术医师应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根据手术医师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关专业的年限,手术医师分级如下: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

  四、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根据“医师服从医疗机构”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在本规范限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手术级别范围内,根据对具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展不同级别的手术进行限定,并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后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四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四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七)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或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重大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五、手术审批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手术审批制度,按以下要求经审批后方可开展:

  (一)常规手术审批

  1、一级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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