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抚顺市旅游局关于成立市旅游行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顺市旅游局关于成立市旅游行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旅发[2010]8号)


各县(区)旅游局、旅游经营单位:
  为加强防汛和旅游行业灾后恢复工作,成立市旅游行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乃涛
  副组长:张慎行、赵永华、兰永正
  成 员:各县(区)旅游局长、局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防汛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胡乃涛同志负责防汛工作的总指挥协调,张慎行同志、赵永华同志、兰永正同志分别负责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要亲临现场配合县(区)做好抗洪工作,研究灾后恢复建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旅游局、旅游景区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受灾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如实上报。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7500526,13898319557),同时,市旅游局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行业积极应对汛情,做好全市旅游业防汛工作(应急值班办电话:7500732)。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