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东北亚发展论坛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7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东北亚发展论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八日
2010东北亚发展论坛工作方案
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辽宁省人民政府主办,沈阳市人民政府、辽宁省外事办公室承办,以“新经济、新合作、新发展”为主题的2010东北亚发展论坛定于8月29日至9月1日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办。为筹办好此次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一)2010东北亚发展论坛招待会。8月29日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行,由市外办承办。
(二)开幕式暨区域合作高层会议。8月30日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行,由市外办承办。
(三)新兴产业发展与投资会议。8月30日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行,由浑南新区管委会承办。
(四)生态城市建设与投资合作会议。8月31日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行,由市环保局承办。
(五)沈阳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大会。8月30至9月1日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等举行,由市外办承办。
(六)第四届中国东北亚(沈阳)进出口商品博览会。9月9日至12日在辽宁工业展览馆举办,由市贸促会承办。
(七)专项考察与重点项目对接。论坛活动期间,根据与会嘉宾的构成情况,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组织与会嘉宾开展专项考察和重点项目对接等经贸活动。由市外办承办,各相关地区配合。
二、责任分工
(一)市外办负责2010东北亚发展论坛的整体策划、方案制定、综合协调及相关会务工作;负责招待会、开幕式暨区域合作高层会议、沈阳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大会、专项考察与重点项目对接等活动的方案制定、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邀请和接待中联部、外交部、全国友协、外交学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领导,东北亚及世界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政要、驻华使节、政府官员、城市代表、国际组织官员;负责论坛外事活动的礼宾安排;负责协调口岸单位做好论坛活动期间参会外宾的通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