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坚决遏制违章建筑的通知
(琼建村[2010]169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规划局:
自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启动以来,城乡居民投资建房的积极性高涨,村镇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但同时也存在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滞后,居(村)民建房不报建的现象,村镇出现了大批违章建筑,既影响到村镇规划的科学实施又存在大量的工程质量隐患,严重影响了村镇建设质量和水平。为了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高水平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坚决遏制村镇违章建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村镇建设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省村镇建设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村镇建设逐步走上法制管理的轨道,村镇规模不断扩大,村镇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渐趋完善,促进了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但是,由于我省村镇规划建设法规不够完善,管理环节薄弱,村庄规划跟不上,居(村)民依法依规建设的意识比较淡薄,造成村镇乱搭乱建违章建筑较为突出,特别是个别投机商为了暴利,通过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购买、租赁土地,大量建设小产权房。这些房屋没有正式的施工设计图纸,没有正规的施工队伍施工,工程施工质量差,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不但严重影响了村镇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城乡形象,也严重影响广大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增大了拆迁改造成本,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成为新的不安定、不和谐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坚决遏制村镇各类违章建筑。
二、加大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力度,保证村镇各类建设纳入规划建设管理轨道
(一)依法强化村镇规划管理,有序推进村镇建设
村镇规划是村镇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要充分发挥村镇规划在引导村镇各类建设活动中的作用。现在我省205个乡镇已经全部编制完成了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各城市、县城镇基本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各市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有关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抓好镇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农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有序引导居(村)民按规划科学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