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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的通知


  (三)广泛宣传,合理引导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群众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合理应用相关知识,推动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特殊管理药品的合理应用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对受训人员培训效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并将培训总结及时报我厅医政处。

  卫生部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组联系人:李茹,联系电话:13701296261;

  省卫生厅联系人:高鹏,联系电话:025-83620807,电子邮箱:gaop@jswst.gov.cn。

  附件:特殊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时间安排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特殊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时间安排表

时间

地点

2010年8月

扬州

2010年8月

泰州

2010年8月

宿迁

2010年9月

苏州

2010年9月

无锡

2010年9月

南通

2010年9月

徐州

2010年10月

连云港

2010年10月

盐城

2010年10月

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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