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2010年江苏省健康素养和医疗卫生机构烟草控制项目工作进行中期督导的通知
(苏卫爱〔2010〕10号)
各市卫生局、爱卫办,省疾控中心:
为高质量完成2010年度省健康素养和医疗卫生机构烟草控制项目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爱卫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健康素养和医疗卫生机构烟草控制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爱〔2010〕4号)精神,定于2010年7月下旬起组织人员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督导。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项目工作的组织程度、主要保障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和配套情况;
3、项目方案规定的主要干预措施的执行情况和进度。
二、督导方法:
1、听取各市卫生局、爱卫办工作汇报。请提供书面汇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