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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血吸虫急性感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血吸虫急性感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政血办〔2010〕6号)


各市血地办:

  当前,长江已进入主汛期,长江流域及湖泊水位全面超出警戒水位,水情与1998年特大洪水接近。前不久,何权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血防重点地区认真落实措施,切实做好长江主汛期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急感病例”。7月16日,省卫生厅召开了全省卫生防病重点工作视频会议,对当前血吸虫急性感染(以下简称“急感”)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全省卫生防病重点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切实做好今年汛期“急感”防治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急感”防治工作。各地尤其是沿江重点地区要依据《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切实加强对“急感”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负责制,把防“急感”作为当前血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与防汛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督促、同时检查,从思想认识、人员组织、药品和防护物资等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扎实做好重点环境、重点水域和重点人群的防“急感”工作,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防控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疫情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抓好重点薄弱环节。对重点环境和水域以及与之相通的水系,要树立醒目的警示牌,设岗放哨加强巡查,劝阻下水、捕鱼捉虾等行为;对渔民船员等高危人群,强化粪便无害化处理,提高渔船民对无害化公厕和粪便收集容器的使用率;对沿江“农家乐”等休闲旅游场所,要求导游人员劝阻游客接触疫水;对学生强化防“急感”教育,阻止在易感地带进行游泳、嬉水等活动;对在疫区参加抗洪抢险等已接触过疫水的人员,要进行调查登记和追踪观察,必要时给予预防服药;对预警监测发现的阳性水域和以往发生“急感”的危险区域,做好灭螺灭蚴等处理工作,降低和消除疫水感染性。

  三、加大防“急感”知识的宣传力度。各地要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讲座、警示牌、告村民书等多种形式,向疫区群众、外来务工人员宣传防“急感”知识,确保防“急感”知识宣传到户、普及到人。按照《2010年江苏省船民渔民血吸虫病防治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以船民、渔民等人群为重点,统一于8月1日至7日,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宣传周活动,确保船民渔民血吸虫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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