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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5.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较强。近5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二)先进工作者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工作业绩显著,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表率作用较强。

  5.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所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由设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审核同意后,报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对推荐的先进个人,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和一线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为县处级干部的,要事先与省国土资源厅沟通后方可上报。曾经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四)按时报送评选材料。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4)一式5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推荐的先进个人需报送2寸彩色证件照5张,同时报送推荐审批表和照片电子版光盘。请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推荐有关材料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受全国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有关材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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