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6月18日,实施日期:2012年7月1日)停止执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冀建质〔2010〕33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
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满足建筑节能工程计价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现予颁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2010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
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中的部分子目及其对应的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自2010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详见附件)。
本定额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停止执行子目汇总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停止
执行子目汇总表
定额名称
| 册(章)名称
| 停止执行定额编号
|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 A.3砌筑工程
| A3-5、A3-6、A3-7、A3-8、A3-9、A3-10、A3-11、A3-12、A3-14、A3-15、A3-16、A3-17、A3-18、A3-19、A3-20
|
A.7屋面及防水工程
| A7-38
|
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 A8-211、A8-212、A8-213、A8-214、A8-215、A8-216、A8-217、A8-218、A8-219、A8-220、A8-221、A8-222、A8-223、A8-224、A8-225、A8-226、A8-227、A8-228、A8-229、A8-230、A8-231、A8-232、A8-233、A8-234、A8-235、A8-248、A8-249、A8-250、A8-251、A8-252、A8-253、A8-254、A8-255、A8-256、A8-257、A8-258、A8-259、A8-260、A8-261、 A8-262、A8-263、A8-264、A8-265、A8-267、A8-268、A8-269、A8-270、A8-274、A8-275、A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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