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选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培训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培训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从2010年起每年对全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培训机构从省内有条件的单位中选定。
申请培训的单位应当具有以下条件:1、有经过师资培训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建设工程检测类专业师资队伍;2、有符合培训要求能够长期培训的场地和设备仪器;3、交通便利、有安全方便的食宿场所;4、有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和制度。
有意向的申请培训单位请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本单位基本情况的材料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对申请培训的单位,省建设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最终确定培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