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浙安监管法规〔2010〕154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0〕55号)要求,按照我局年初工作计划,决定在全省安监系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抓好我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省安监局就开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提出以下评查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的
检查各地安监部门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安监执法部门执法意识,严格内部监督制约,确保行政处罚量罚适当,程序规范,措施到位,提升办案能力和质量,依法维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推进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评查内容
(一)行政许可案卷。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5月30日期间,全省各级具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主体资格的安监部门已办理完成的行政许可案卷。
(二)行政处罚案卷。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5月30日期间,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立案并结案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
三、评查标准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按照《浙江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要点(试行)》(浙府法发〔2010〕55号)的规定执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浙江省安全生产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安监管法规〔2009〕146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