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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积极推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卫生厅、省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5)研究拟定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设置和人员编制。(省委编办、卫生厅、财政厅负责)

  (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7)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

  15.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探索医药分开,研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和办法,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卫生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指导南充等城市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负责)

  16.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卫生厅负责)

  (2)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加强医院医疗成本核算和控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财政厅、卫生厅负责)

  (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继续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卫生厅负责)

  (5)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和培训,紧密跟踪试点进展情况,促进各地相互借鉴和学习,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2010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6月至2011年3月。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各市(州)医改领导小组签定责任书,市(州)也要与各县(市、区)建立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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