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抗洪抢险期间值班值宿和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抗洪抢险期间值班值宿和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当前,我省汛情严峻。为做好抗洪抢险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抗洪抢险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抗洪抢险期间的值班值宿和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检查,确保值班值宿和应急值守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各级局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各项指示、指令,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延误,不能打折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把灾害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要加强值班值宿和应急值守工作。在抗洪抢险期间,各级局要严格执行局领导带班、处(科)长坐班的值班值宿制度,确保24小时人员在岗在位、通信畅通,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值班值守人员必须熟悉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业务和有关情况,必须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值班电话、传真电话、手机等通信设施必须保持畅通、快速接听,确保有关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处理。

  三、要及时报告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工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凡属报告范围的突发事件,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向省工商局和当地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四、要加强检查督办。为确保抗洪抢险期间各级局值班人员在职在位,从即日起,省局办公室将采取电话查岗、传真签字等办法不定期抽查值班值宿和应急值守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在全省工商系统进行通报。对值班人员漏岗、脱岗及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省局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于7月29日12:00前,统一将本系统抗洪抢险期间值班值宿安排情况报省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279001,传真电话:0431-85882701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