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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农村银行机构组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农村银行机构组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黄政发〔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和国家银监会、省委省政府关于组建农村银行机构的要求,以及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困难农村信用合作社组建农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改革,促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银行机构组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组建农村银行机构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历史包袱仍然沉重,整体风险不容忽视,管理体制、公司治理、创新能力等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有一定差距。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组建农村银行机构,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
  (二)有利于维护全市农村金融安全。目前,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全省农村信用合作社2009-2011三年内完成组建农村银行机构规划,而我市除英山农村信用合作社外9家联社按照组建农村银行机构标准资金缺口均在亿元以上,属于困难联社,组建难度大,根据银监部门有关规定,如果全市9家困难联社3年内不能脱困达标,就有可能被实施兼并重组甚至市场退出,这势必影响全市农村金融稳定。
  (三)有利于搞活全市县域经济。搞活县域经济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目前是我市唯一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是支持“三农”的主力军,是促进县域经济的重要力量。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和机制,有利于更好地持续支持县域经济做大做强。
  (四)农村银行机构组建工作任务十分紧迫。截至2010年3月末,全省已批准组建了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4家, 10家农村合作银行的筹建申报材料已通过初审,并已上报国家银监会审批,而我市仅有英山县联社筹建申报材料上报国家银监会审批。产权改革的步伐明显滞后,必须下大力气加快我市农村银行机构组建步伐。
  二、组建农村银行机构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五)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银行,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来消化历史包袱,防范化解风险,优化整合资源,不断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发展后劲,促进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支持我市县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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