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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公路、水路工程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救灾、春运等客货的运输,指导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负责全市自主建设高速公路统一管理,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九)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办公室、政工科(挂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牌子)、综合计划科(挂科技科牌子)、财务科、运输科、安全监督科(挂应急办公室牌子)、审计科、政策法规科、建设管理科9个职能科室。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18名。
  五、其他事项
  (一)铁路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组织编制铁路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支持市域内铁路施工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争取铁路建设及改造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承担市支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铁路行业管理协调,指导铁路运营服务文明窗口建设;承担城际铁路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长江干线以外境内通航河流航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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