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创新。以武汉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契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理顺金融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黄冈市中心支行)。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创新。努力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体制。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探索发行环保彩票。推进资源税、环境税制度改革。继续研究和推进地方税制改革试点。(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
(五)推进国土体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集约用地激励、倒逼和考核机制。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实施“迁村腾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市级土地储备中心。(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三、着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
继续实施《武汉城市圈五个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以产业双向转移为重点,推进全市产业优化整合。进一步完善城市圈产业优化转移和合理发展政策,研究制订项目税收分成细则。加强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总结推广有关工业园承接武汉产业转移经验,促进产业优化整合。(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二)以完善快速通道为重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努力融入武汉一小时经济圈。加快武黄城际铁路建设,加快推进武汉新港黄冈作业区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武穴市件杂货码头等项目。(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以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为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以板块基地建设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一批大基地、大龙头、大品牌、大园区,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提升产业化水平,力争优质稻、油菜等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加工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抓好农村能源建设,促进农业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一体化。抓好农业生产与市场对接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的农产品市场,降低产品进入超市门槛。(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农办)
(四)以实施商业集团连锁经营为重点,推动城乡市场繁荣。加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重点推进武商、中商、中百、工贸等一批大型商业企业到黄冈连锁经营,建立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中心,同时积极推进黄商在武汉城市圈连锁经营,拓展大别山农产品进入武汉城市圈连锁超市。重点推进黄冈楚江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五)以推进八个联合体建设为重点,促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均等化。科技方面,整合科技资源,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和农业科技信息平台等五个平台建设,探索科技资源联动共享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支撑条件(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教育方面,以实施“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为抓手,推动义务教育联动共享。以职业教育“315工程”和基础能力建设为抓手,推进高等教育联动共享(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文化方面,整合艺术院(团)资源,建立图书馆联盟,实施博物馆特色分工,实现文化资源整合与共享(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卫生方面,着力推进全市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急救和血液质量管理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妇女健康保障体系、食品安全保障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联运共享建设(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建立全市及圈域人才共建共享机制,推进人才有序流动有效融合。规范城乡一体化就业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开展新农保险试点。完善全市职业能力建设体系。建立劳动保障监察联合执法机制、案件协查机制和处理突发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旅游方面,打破行政区划和行业界限,推动大别山生态、文化和旅游资源整合,建设精品旅游区。探索旅游景区门票使用一体化,试行“一票制”和“联票制”。推动旅游与节庆会展、体育赛事等活动一体化(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体育方面,重点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体育赛事推广开发工程建设(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体育局)。信息方面,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和“无线城市”建设(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广电局)。加快推进 “城市圈一卡通”建设(实施主体:市县区;牵头单位:市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