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森林植物检疫制服换(着)装工作的通知
(京绿造发〔2010〕18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为进一步规范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根据《
植物检疫条例》、《
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林业植物检疫人员着装事宜的通知》(林造发〔2005〕221号)的要求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就森林植物检疫制服换(着)装工作通知如下:
一、森检人员穿着森林植物检疫制服是维护国家检疫法律法规尊严的需要,检疫员执行检疫工作任务、举行重大仪式、参加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到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及衔接公务等必须按规定着装,维护制式着装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及执法形象。
二、凡专职检疫员均应制作检疫制服,非专职检疫员不得着装,不得超范围、超规格置装。
三、各级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林业植物检疫制服着装标准》中温带地区换装年限和换装标准执行换(着)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