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渝交委安〔2010〕2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渝中区建交委,市运管局,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2010年7月26日7时40分许,重庆一汽巴士有限公司109路驾驶员韩玺驾驶渝A16640号大客车在陈家坪加气站加气后空车返回二郎。在行经二郎立交桥下时,因仪表台下方线路原因引起自燃,造成该车车内设施、顶部完全燃烧的事故。

  7月份以来,北京、广西、天津、浙江等地接连发生营运车燃烧事故,气温过高、车辆油电管线故障是此类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同时还暴露出个别车辆灭火器、安全锤等设施设备配置不足的隐患。为深刻吸取109路公交车自燃事故教训,确保夏季交通运输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供油线路、供电线路、燃气管路等重点部位为主,并针对盛夏高温汽油易挥发的情况进行车辆车况大排查,重点检查漏油(气)、漏电、漏液等车辆“三漏”隐患。

  二、以车辆灭火器、安全锤等为重点,彻底检查客运车辆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三、以车辆安全门、安全窗等为重点,彻底清查车辆紧急逃生设施设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