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顺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8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办部委,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安顺市财政局起草的《安顺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安顺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着力建设精细财政与信息财政,根据
财政部《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9]39号)、《关于正式
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办[2009]43号)和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黔财资[2010]17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市全面建设和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构建覆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数据库,全面、准确、动态反映国有资产存量和增减变动情况;
(二)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录入登记、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联网管理,实现对国有资产实时查询、动态监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三)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提供基础数据,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绩效评价管理等财政业务工作的有效对接。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上分为前期准备、系统软件操作培训、建设实施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3月至2010年6月)
1、市、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完成基础网络硬件环境准备。
2、市直各主管部门成立本部门明确有分管领导负责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实施领导小组”,成立文件于2010年7月7日前报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办公室(联系电话:0853-3282945、3282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