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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建设任务:已建立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尽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未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商洛、杨凌要统筹考虑,一步到位,力争2010年10月底之前建成。对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各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市、区、县系统整合,加快推进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进程,实现全市住房信息全覆盖。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使用独立系统的区、县进行整合,尽快建立市一级数据库,实现数据的统一和互联互通。二是加快推进历史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完成已有数据的清理、录入、关联等工作。三是解决因各种原因不能登记的历史遗留房屋登记问题。四是扩大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覆盖面,鼓励3个县级市、经济十强县和有条件的县率先建设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并与市级联网。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7月-2010年8月底)。各城市制定完善市级系统建设方案,明确统一建设平台、实现数据全覆盖的具体措施,并将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省厅统一汇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11年10月)。西安市为国家40个重点监控城市之一,2010年底前完成市与主城区的数据整合,满足二套房宏观调控政策的查询需要;2011年6月底前在完成辖区内所有区县数据整合的同时,全面实现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其他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在2011年10月前完成上述工作。

  第三阶段,全省网络开通运行阶段(2011年10月-12月底)。实现省、市、部分县(市)联网,基本建立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四、几点要求

  建设部明确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规定的考核问责机制,列入督查范围。今年10月底前后,建设部还将对西安等40个重点城市的系统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考核。各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省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按时、保质地完成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城市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抓,靠前抓,全力推动信息系统建设。要始终坚持一个城市一个信息系统的原则,统一基础数据库、统一业务操作规范,破解影响系统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限期完成统一信息系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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