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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10]15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全面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和个人住房情况,实现动态监测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同时,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为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提供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建立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完善房地产市场和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了解掌握房地产市场信息和居民拥有住房情况,是科学判断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发展态势的基础,可以及时发现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为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出:要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当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加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部省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一)工作思路: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部、省、市三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实现全省,全国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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