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9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安顺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七日
安顺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彻底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被动的局面,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府发[2010]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6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叶 柯(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王国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占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盛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负责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事故科、车管所、宣传科负责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大队长,各县、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秘书科,负责全市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彻底扭转我市交通生产形势异常严峻被动局面。
三、实施步骤
此次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6日至6月31日)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道路交通“打非”专项行动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动员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打非”工作氛围,为“打非”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