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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任务的通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任务的通知
(琼土环资耕字[2010]11号)


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

  近日,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管理预算的通知》(琼财建[2010]1223号)向各市县下达了2010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经费。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精神,全面落实永久保护基本农田调整划定任务,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基础业务工作力度,做好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

  (一)分解落实保护任务指标,明确基层单位保护责任。根据国务院《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达给我省935万亩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以及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市县级、乡镇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及有关单位。

  (二)深入推动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在上一年度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

  1、组织制定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工作规程,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包括编制工作手册、培训教材,业务培训。

  2、组织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图件编制工作。一是做好上一轮划定基本农田的调查核实,收集基础数据及图件进行整理分析,总结经验,提出优化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措施。二是按规定要求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地块、农户。三是编制保护分布图件,完成片块划定、编号、统计汇总等工作。各级图件编制比例尺:市县级图件一比五万,乡镇场级、村级图件一比一万。

  3、组织技术力量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数据库建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图件、数据等成果数字化建档。

  4、完成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签订工作。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指标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落实到地块后,分别组织市县与乡镇(农场、林场等)、乡镇与村、村与农户之间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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