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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服务站活动的意见

青岛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服务站活动的意见
(青人口发[2010]52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东部地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推动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实现率先发展,经研究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服务站活动,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升优质服务能力为核心,加强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强化质量管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技术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从2010年起,在全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底,12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达到市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到2015年,50%的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市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大力开展争创国家、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活动,力争到2012年,30%的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10%的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进入国家级示范站行列。通过创建活动,使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普遍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并成为当地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优质资源和育龄群众首选单位。
  三、创建标准
  (一)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形象规范化建设达到国家《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及《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形象规范手册》(以下简称《规范手册》)的要求。服务机构内部结构规范,科室布局合理并满足工作需要。设备达到国家县、乡服务站设备装备标准,并且配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性能先进、技术领先的设备。设备使用率达100%。服务环境温馨舒适,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群众的理念,机构内外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和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氛围浓厚。
  (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特色突出
  服务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备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八项服务职能。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早期教育、青春期教育、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等面向生命全过程的家庭保健服务模式;技术服务水平高,特色突出,在育龄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计划生育手术量占本辖区计划生育手术总量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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