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镇村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重点发展以下产业:

  优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建设和完善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为基础,培育上下游产业互联、专业分工明晰、产加销及服务性企业相对集中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积极发展都市型工业。积极发展利用人才、科技等优势,服务于城市功能的高档次、高水平、高质量的时装、印刷包装等都市型工业。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和环保产业。以绿色北京为目标,始终把发展新能源产业和环保产业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和环保节能技术的应用,促进镇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稳妥发展大工业配套产业。围绕汽车制造等大工业的延伸产业链,做好配套加工,以引进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为重点,与大工业同步发展。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首都科技资源为依托,加快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逐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

  着力发展沟域经济。在生态涵养区,要从当地资源入手,以农加工企业为平台,带动一产,促进三产。鼓励发展特色手工业、旅游服务业,打造山区特色产业带。

  (三)加大推动力度,加快镇村企业信息化建设

  积极开展“信息化带动工程”,推进镇村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围绕新农村建设、企业管理、物流市场、新兴产业发展和技术改造等环节,加强政策引导,开展培训,鼓励重点村和企业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300个信息化村,1000家信息化示范企业,促进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

  (四)加强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开展“素质提升工程”,进行多种形式的企业经营者培训。到2015年,培训企业家1万人次,加强国内外交流,更新经营理念,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深入广泛地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培训镇村企业职工10万人次,培养一大批又精又专的职工技术骨干,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奠定基础。

  (五)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镇村企业转型升级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镇村企业增长方式转变。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引导企业从能源消耗型向节能环保型转化,提升循环经济水平。围绕改进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消耗、提高效益,使产品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促进镇村企业逐步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提升品牌化、规模化、集群化、基地化、市场化水平。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