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确认无锡安国医院为二级综合医院的批复
(锡卫医〔2010〕65号)
无锡安国医院:
你院《关于安国医院确定为二级医院的申请报告》(锡安医字〔2010 〕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院设置规模、功能任务、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类别和医院妇幼保健院级别审批管理通知〉的通知》(苏卫办医〔2010〕59号)精神,确认你院为二级综合医院。
二、你院在被确认为二级综合医院以后,必须按照《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二级综合医院)》要求,积极开展等级医院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调整科室和人员结构,努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