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锡政办发〔2010〕21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一些列入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不快,效果不明显。为认真贯彻市委第111次常委会精神,进一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现将2010年市和各市(县)、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情况
今年,全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共计123项(处)。至6月底,全市已整改销案的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41项(处),整改率占挂牌总数的33.3%;其中,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30项(处),已整改12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40%:生产安全挂牌督办1项(处),已整改1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100%;交通安全挂牌15项(处),已整改6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40%;消防安全挂牌14项(处),已整改5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35.7%。
二、各地区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情况
今年,各市(县)、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93项(处),已整改29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31.2%;其中,江阴市挂牌督办11项(处),已整改5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45.5%;宜兴市挂牌督办10项(处),已整改1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10%;锡山区挂牌督办12项(处),已整改4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33.3%;惠山区挂牌办20项(处),已整改7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35%;滨湖区挂牌督办8项(处),尚未整改销案;新区挂牌督办4项(处),已整改3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75%;崇安区挂牌督办10项(处),已整改5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50%;南长区挂牌督办10项(处),尚未整改销案;北塘区挂牌督办8项(处),已整改4项(处),整改率占挂牌督办总数的50%。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力度,加快隐患整改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严格落实单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负责,要确保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进度、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久拖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对由于整改不及时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