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离发展设计策划。引导企业与创意产业园、动漫产业园、工业设计园建立互动机制,在技术、人才方面进行优势互补。重点分离发展研发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咨询策划、软件、传媒创意、影视制作、艺术创作,打造高附加值、高层次的服务企业,以提升制造业的创新水平。(主要责任单位:科技局、文广新局、动漫办、经信委、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各市(县)、区政府)
(六)盘活存量资产。重点针对退城进园或搬迁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整合存量资产,通过对老厂房、旧厂区改造,发展软件、研发设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科技孵化器等生产性服务业,成立销售采购或售后、配套服务公司,在立足为本企业服务的同时面向全社会服务。(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房管局、经信委、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规划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各市(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列入各级政府、部门综合考核目标。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的调查研究,科学编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解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健全主辅分离工作例会、情况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长效发展、管理、培育工作机制,将主辅分离工作常态化。
(二)注重规划引导,建立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制订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产业目录。研究本地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坚持适度集中集聚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我市科研、物流、商贸、连锁配套服务网点布局与现状,以基础条件好、资源相对集中地为骨干框架,发挥现有的集中优势,通过定点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分离的企业向集中地发展,逐步形成分类明确、特色鲜明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集聚区。统计部门要研究和分析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确定评价指标,开展生产性服务业总量测算工作,准确把握生产性服务业总量指标发展状况,为科学决策和评估提供依据。对分离企业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建立规范的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对认定的分离企业,要严格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并作为分离工作年终考核、政策兑现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优化环境,创新工作举措。鼓励企业创新分离的形式与内容,发展新兴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对完成工作好的地区与部门给予奖励。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扶持。大力培养与引进以设计、咨询、法律、策划等专业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的人才队伍。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投融资、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组织,积极搭建产业发展与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坚持分离与培育结合,打造完整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主辅分离工作与服务业总体发展、服务业新建项目及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培育相结合,通过引进国内外生产性服务业知名企业,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新项目的引进与培育,不断完善延伸我市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建立源头控制机制,将分离工作置于新办企业之初,对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在项目论证或筹建期间,主动跟进宣传,在项目建设前期落实分离工作。编制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库,梳理出各类生产性服务业业重点企业,加强对其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