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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推进、创新推动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产业发展的规律,推进产业链细分,创新主辅分离的方式。
  2.坚持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确立企业在主辅分离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针对服务配套的水平与层次,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分阶段有序推进。
  4.坚持优化环境、整合资源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为主辅分离创造良好环境与条件,鼓励企业间对相近的业务进行分离、整合。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具备主辅分离实施条件的工业企业80%实现主辅分离,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三年平均增长20%以上。培育一批功能定位准确、集聚辐射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产业集群,形成与先进制造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前、产中、产后完整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生产性服务业的服务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服务业占比,为无锡服务业超越发展奠定基础。
  2.分步实施计划及工作重点
  (1)2010年,在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工业企业中确保完成主辅分离企业150家,力争完成200家以上。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贸易营销、科技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物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政策导向,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分离的内容与形式。积极研究利用企业的技术优势及存量资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延伸我市主辅分离的范围与深度。
  (2)2011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具备主辅分离实施条件的工业企业50%实现主辅分离。重点发展信息、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通过组织体制创新、运行模式创新,在各行业内扶持发展一批如技术研发、技术服务、项目集成、设备维修等内容,服务于本行业内的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通过已分离企业(或业务分离)的资源整合,培养发展一批有实力、有核心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分别在江阴、宜兴、惠山、北塘等地初步建立特色鲜明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3)2012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具备主辅分离实施条件的工业企业80%实现主辅分离。重点培育发展信息软件、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现代中介等新型城市经济业态。引导分离后的服务业企业向相应的生产性服务业园区集聚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为重点,整合区域发展,提升产业水平与层次。重点培育1-2家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创造条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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