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胜利油田供东营市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鲁价格发〔2010〕133号)
东营市物价局,胜利石油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价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1号)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789号)规定,现就胜利油田供东营市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胜利油田自产天然气出厂价格
供东营市城市燃气(居民用气)和化肥用气的出厂基准价格为每立方米1.21元(下同),不上浮。直供工业用气和供东营市城市燃气(工业)的出厂基准价格为1.61元,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供东营市城市加气站和东营市城市燃气(除工业、居民用气)出厂基准价格为1.21元,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
管输价格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789号)规定执行。直供化肥和工业用气,输气管道由用气企业自建并直接从井口接气的,不得收取管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