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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几项重要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几项重要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皖政〔2010〕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现将2010年几项重要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工作

  (一)全省情况。

  经初步核算,上半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3%左右。今年以来,全社会能耗增幅虽全面回落,但节能目标进度未能达到4%以上的要求。上半年的欠账将加大三季度节能压力,完成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的节能目标,形势异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二)各市情况。

  上半年,达到节能目标进度要求的只有宿州市,其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了5.21%;基本达到节能目标要求的有合肥、马鞍山、淮南、六安市,均下降4.4%以上;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淮北、阜阳、巢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降幅均低于3%;尤其是铜陵、安庆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详见附表1)。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即时启动节能预警调控。按照已拟定的《安徽省节能预警调控方案》,依据设定的预警指标,即时启动预警调控措施。

  二是建立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约谈制度。对完成节能目标差距较大和影响全省整体目标实现的市,由省政府领导及时约谈市政府负责人。

  三是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的依法监控调度力度。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行能源利用状况监控调度,并重点关注8、9月等关键时间节点。

  四是千方百计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三季度前完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皖政〔2010〕39号)要求的淘汰落后任务,并接受社会监督。对未能按期完成的企业,执行加收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

  五是依法实施节能监察。对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逐一现场督查;对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的企业或能源消耗增长过快的区域,不间断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在启动节能预警调控期间,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组织力量督查。

  六是加强节能目标考核。8月份,对全省及各市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国家各类节能督查、抽查的迎检工作;9月份,启动预考核。做好“十一五”和2010年两个目标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实行问责、兑现奖惩。

  二、减排工作

  (一)全省情况。

  经初步核定,上半年,我省COD排放量为20.95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2.67%,完成全年减排任务的53%;SO2排放量为26.41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0.6%,完成全年减排任务的52%,两项污染物的削减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二)各市情况。

  上半年,合肥、淮北、芜湖、铜陵市COD减排没有达到进度要求,其中,淮北和铜陵市分别完成全年任务量的28.6%、34.8%;淮北、巢湖、蚌埠市没有完成SO2减排进度要求。其他各市均完成了上半年的减排任务(详见附表2)。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狠抓COD减排计划实施。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提高减排效益。上半年已经提浓提量的,要继续保持稳定并力争提高;未达到要求的,要尽快采取措施。要加快管网建设,加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上半年未完成COD减排任务的以及下半年减排任务量大的市,要按期投运污水处理厂,及时发挥减排效益,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火电厂SO2控制。继续加强对火电厂燃煤硫分调度和检查,保持全省火电机组平均硫分不超过上半年。全面整改烟气湿法脱硫综合脱硫效率低于85%的火电机组。加大对火电厂除尘系统的运行管理力度,降低进入脱硫系统烟尘浓度,确保脱硫系统正常运行。对脱硫效果不好的发电厂,在发电量指标安排上从紧考虑。

  三是加大结构减排力度。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整改和关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造纸企业。淮北、宿州、安庆等市要对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整顿,治理不能达标的,要实施关停。宣城市要对宣纸生产企业排污严格监管,确保符合国家要求。

  四是加强环境监管。继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等重点减排项目的定期督查,强化运行监管,及时整改有关问题。加大对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同步运行率和脱硫效率的监测监管力度,达不到要求的,扣除脱硫加价。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市减排工作的调度和联合督查,适时实行预警。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全省情况。

  上半年,全省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2669.9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9.33%。

  (二)各市情况。

  上半年,17个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均超过了年度任务的50%以上,其中,铜陵市完成任务的72.42%,合肥、芜湖、滁州、六安、阜阳、池州市均完成任务的6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详见附表3)。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抓好合芜蚌试验区联动项目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的73个重点项目实施,形成一批重要成果和产品。

  二是推进新设立的铜陵、马鞍山、池州、淮南(筹)省级高新区建设,积极做好芜湖、蚌埠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的汇报争取工作。开展创新型园区的表彰工作。

  三是抓好技术创新百家企业示范、千家企业培育工作,力争到年底新增企业研发机构100家以上。做好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督查工作。

  四是组织好低碳产业技术项目对接会,办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和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会。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五是做好2011年重大高新技术项目遴选工作,继续制定和发布我省新兴产业优势领域技术发展指南,同时,做好“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全省情况。

  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961亿元,同比增长23.5%,高于同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速8.1个百分点;全省新注册登记私营企业2.05万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1%。

  (二)各市情况。

  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各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速均高于同期本地区生产总值增速2个百分点,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速超过20%的有合肥、芜湖、宣城、安庆、马鞍山、铜陵、池州市(详见附表4)。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皖发〔2008〕19号文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组织推动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准入,降低门槛,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严格依法行政,清理各类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

  三是缓解融资困难。培育更多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金融主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银政企互信合作。

  四是鼓励全民创业。重点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等各类人员自主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抓好500户生产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产品特色化、技术高新化的“专、精、特、新”企业和1000户成长性小企业培育工作。

  五是促进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市、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高、拓展和延伸新的服务内容。推动建设行业共性技术平台、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与服务平台等,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六是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组织企业和产业集群专业镇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资金、项目和技术的对接,积极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扩大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对外合作。

  五、央企合作情况

  (一)全省情况。

  上半年,全省已开工央企合作项目114个,投资规模3434亿元,完成计划开工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76.31%;全省新签约央企合作项目58个,投资规模1044.6亿元。同时,谋划了542个新项目,投资规模9209.8亿元,并在国务院国资委“投资安徽”专栏上进行了发布,在7月20日我省与中央企业调整结构合作发展座谈会上进行了推介。下半年,有52个项目有望开工,投资规模为1247.58亿元。

  (二)各市情况。

  据调度统计,今年上半年,除亳州、阜阳、淮南、宣城、池州、黄山市的计划开工目标任务没有达到进度要求外,其他市均超额完成上半年计划开工目标任务(详见附表5、附表6)。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推进114个已开工项目建设进程。积极主动与央企对接沟通,全面落实项目服务提前介入制度和分级协调处理机制,加强调度,有效化解制约因素,促进已开工项目早竣工、早达产、早增效。

  二是扎实推进未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立项以及土地、环评、基础设施等各项前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扩大开工面,特别是对52个年内有望开工的项目,要全力以赴做好调度、督查、协调和服务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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