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仲裁办关于开展走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青仲办[2010]14号)
各处、仲裁中心、办事处:
今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十五周年。为进一步加大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让更多市场主体了解仲裁、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仲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集中一个月的时间,由委办领导带队,深入各仲裁中心、办事处和
相关行业开展走访宣传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走访任务
本次走访宣传活动,主要了解各中心和办事处和相关行业在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规范民商事合同、落实仲裁条款方面的情况和做法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组织开展仲裁宣传活动。各中心和办事处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准备:
1、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具体形式、组织活动的次数、参加的人数、发放宣传材料情况;
2、落实规范民商事合同的仲裁条款的方式、方法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典型事例和经验;
3、在宣传推行仲裁制度,规范合同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4、近三年来本单位发生民商事争议的件数,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的数量;
5、仲裁委在推行仲裁制度、公正办案和指导仲裁中心和办事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具体分工
本次走访活动分四个组,由委办领导带队,相关处室人员参加。
第一组:由袁光辉同志带队,秘书处、立案处有关同志参加,重点走访金融行业、高新区、建设中心和我委驻海尔、海信集团、远洋运输公司等办事处;
第二组:由王孔河同志带队,发展处、仲裁二处有关同志参加,重点走访总商会、中科院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和我委保险、青钢、交运集团、非公企业等办事处;
第三组:由王恒东同志带队,仲裁一处、立案处有关同志参加,重点走访胶州、平度中心和我委驻青岛港、建设集团、青啤公司、出国人员服务公司等办事处;
第四组:由冯守成同志带队,涉外处、发展处有关同志参加,重点走访莱西、海事仲裁中心、工商仲裁中心和我委驻技术市场、海湾集团、道路运输协会、德衡律师集团等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