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直属学校青年骨干班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苏教政宣〔2010〕40号)
各直属(代管)学校:
根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和《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精神,为促进青年班主任队伍建设,决定委托苏州市职业大学和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研究与指导中心联合举办苏州市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班主任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名额与条件
本次培训班共招收30名学员,分配每校1名。学员要求:热爱班主任工作,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出色,获得过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或者德育学科带头人荣誉,发表德育工作论文不少于2篇;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且能在校内外作讲座者优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为期半年(60学时)。首次培训于8月11日举行,时间三天。
三、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学校德育与班主任工作理论与研究;班级文化建设的理念与策略;个体与团队心理指导理论与方法;班主任专业化成长的策略。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学习方法以行动研究和案例分析为主线,采用“四个结合”形式:提高理论水平和增强实践能力相结合;观摩与自我反思、课题研究相结合;经验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自学规定教材与定期集中辅导相结合。培训结束后由苏州职业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各校于8月5日前将报名表发至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研究与指导中心,联系人沈明程,邮箱:smc32002@yahoo.com,电话:13004570759。参训人员均须于8月11日上午9∶30携带生活用品到市一中正门口上车出发。培训期间,住宿费由选派学校报销。
附件:苏州市直属学校青年骨干班主任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