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突发事件分类
2.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规定,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附件2: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称
| 办公电话
| 住宅电话
| 手机
| 从事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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