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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荐广东省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附件:1.突发事件分类

  2.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规定,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附件2: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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