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试点单位应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内容。信息公开专栏应与日常工作操作系统及时关联,做到信息的实时更新;暂不能做到实时更新的,要求最长3个工作日内更新信息。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定期检查各试点单位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全省通报。
附件:1.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名单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试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名单
填报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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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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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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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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