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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海南省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海南省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
(琼农办〔2010〕113号)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

  根据全国畜牧总站《关于全面启动实施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牧站(体)〔2009〕31号)和《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协调,责任到人

  各市县畜牧部门要安排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要做好

  组织协调工作,指定一名具备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责任心强的同志做为专职信息员。

  二、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加快平台建设

  各市县要根据《海南省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施方案》,在2009年全面启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平台建设,争取在2010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相关平台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以迎接全国畜牧总站10月份对我省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情况的检查。

  三、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

  为确保信息录入工作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采集人员要认真做好采集信息资料的初审工作,确保数据资料的准确可靠性和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有效实施。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义书

  电话:65225759   13118929363

  传真:65225759

  邮箱:xmtgz4599@126.com

  附件:海南省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施方案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海南省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畜牧业技术支撑体系能力建设,提高体系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电子信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并配合全国畜牧总站“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管理软件的有效应用,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

  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由海南省农业厅畜牧业处统一组织实施。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站和各市县畜牧兽医局及其涉及信息平台内容建设单位应给予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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