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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改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改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爱卫〔2010〕22号)


各市、县、自治县爱卫办:

  最近,南国都市报披露了儋州市三都镇德义村委会原支部书记符世雄冒领改厕补助资金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为加强改厕工作的监督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更好维护农民应得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村改水改厕作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减少肠道传染病的传播,提高生活质量及居民健康和文明素质的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国务院将农村改厕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工作内容,各市县爱卫办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改厕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管理。在开展农村改厕工作中,各市县爱卫办要积极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公示制度,并保证监督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改厕经费的监管,对享受改厕优惠政策的农户要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应包括项目期限、补助标准、户厕类型、新建户厕农户名单、举报电话、公示期限及时间等,内容要真实,期间无群众举报的,再由村委会提出申请,进行逐级申报、审核、确认,各市县要将受益农户的名单在当地政府网进行公示,并以电子形式上报省爱卫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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