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导则说明
为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服务,指导经营单位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编写《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则》(以下简称《制度导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经营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平安稳定、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二、编制要求
(一)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时,应本着科学、规范、实用、全面的原则,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认真履行文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文化娱乐场所制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主要负责人牵头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制度的建立、管理和落实工作。
(三)编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要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自身经营特点、状况、经营环境和实际情况,编制出符合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是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应明确,内容应具体明了;
三是制度内容应全面,包含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全部过程和全体员工;
四是编制过程中应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与时俱进,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推动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从而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需要;
五是应体现主要内容和基本要素,便于经营单位自觉执行与管理,便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三、导则简介
《制度导则》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制度,是依据《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要求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的制度,也是实施文化市场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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