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明确管理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五、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是规范经营单位各岗位值班职责和规定的具体制度。经营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关键和重要的岗位实施值班值守。
制定本制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和要素:
1、明确本单位设立值班的部门和岗位;
2、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3、明确值班人员值班工作程序和要求;
4、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
5、明确值班记录要求。
六、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是规范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奖优罚劣的制度。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引进激励机制,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员工,惩戒玩忽职守和事故责任者,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制定本制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和要素:
1、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
2、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
3、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条款;
4、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制度。
制定本制度应含下列主要内容和要素: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制定依据;
2、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
3、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
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
(1)本单位事故现场发现人员的报告程序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
(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他应报告内容)
5、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求;
6、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1)对于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事故:确定配合事故调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事故调查的主要职责。
(2)对于由本单位负责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事故:确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机构;明确事故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确定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部门及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