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制度是规范本单位各种安全检查的方式、方法、内容、要求的规定。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过程中应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相关人员和本单位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制定本制度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和要素:
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2、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
3、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
4、安全生产检查方式;
5、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特别提示:
1、安全生产管理检查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演练实施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记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有: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状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行为等方面。
3、安全生产检查方式包括:日常检查与定期抽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自查与互查;不同季节和重点时期安全生产检查。
4、安全生产检查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要详细,检查方和受检查方的责任人要签字确认。
5、对安全生产重点区域和重要岗位要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转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四、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是对重点岗位和场所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和具体要求的制度。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对易发生事故及易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重点场所、部位、岗位、设施、设备等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
制定本制度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和要素:
1、明确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具体操作规程;
2、明确管理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具体措施;
3、明确重点部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目标、责任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