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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拟定的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1.本表是《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申报汇总表》的附表,由集团统计填报。
  2.“捐赠金额”是指本次捐赠资产总价值,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等,实物资产按账面净值填列。
  3.“受赠人”栏应列填列捐赠收益对象,如某某灾害受灾地区、希望工程等。
  4.“受赠人所在地区”应注明受赠人所在省、市、县(旗)等行政区域。
  5.企业净资产是指捐赠单位本企业的上一年末企业净资产。
  6.企业利润是指捐赠单位本企业的最近一期利润。

  附件3:
  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季报表

  编制期间:  年  季度
  编制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捐赠单位受赠人受赠人所在地区捐赠财产类型捐赠对象(机构)捐出日期捐赠金额备注
 本季合计---------- --
1        
2        
3        
4        
5        
6        
……本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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