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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昆政发〔201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确定的“三化”化“三农”、带“三农”、服务“三农”工作思路,实施都市型现代农业“4210”工程的重要举措,对打破我市城乡二元结构,拓展农业功能,实现城乡平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民有效增收,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为指导,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超前谋划‘十二五’,牢牢把握跨越式发展主动权、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新要求,把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作为都市型现代农业提速、城乡平衡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规划先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各级政府采取优先配套基础设施、优先配置生产要素、优先支持科技创新、优先协调金融支持、优先安排财政扶持等措施,将农业生产用地以园区空间形式整合后,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建设一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运营机制科学、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现代化农业园区,为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加速发展,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在市、县、乡、村四个层面上都建成一批不同种类、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园区,园区建设面积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0%,辐射带动面积40%以上,使都市型现代农业得到全面提升。市级重点指导扶持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晋宁宝峰食品加工园区、嵩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宜良农产品加工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富民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寻甸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安宁县街农业科技示范园、斗南国际花园8个农业园区和2个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力争提升1~2个园区为省、部级农业园区。主城四区和呈贡县要因地制宜,在符合城乡一体化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积极创办农业园区;其他各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启动2个以上县级园区和一批乡(镇)、村级园区。

  2010年,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提出农业园区工作计划并启动编制园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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