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家担保机构的最高年补助金额,不超过该担保机构实收资本的10%,且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请资料
申请补助资金项目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
1.杭州市信用担保机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
2.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3.2009年度担保贷款卡凭证复印件;
4.专项审计报告;
5.经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09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
6.2009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担保余额变动表等);
7.2009年完税证明及汇总表。
四、申请程序
1.由担保机构按有关规定,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担保机构按属地向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和财政局报送补助申请资料。经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和财政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8月15日前统一上报市经委和市财政局各一份。
3.市经委和市财政局依据审计报告和有关资料,确定当年享受补助的担保机构名单和补偿金额,并下达补助资金。
杭州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卢昕,电话:87715140。杭州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处,联系人:梅金品,电话:85252070。
附件:杭州市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杭州市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
年度
机构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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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区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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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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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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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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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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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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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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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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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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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日均
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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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担保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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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日均担保
责任余额
| | 申请风险
补偿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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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声明以上申报真实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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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县(市)、开
发区经贸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所在区、县(市)、开
发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 同意按规定配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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