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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成立由市教育评估院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项目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标准和办法,加强评价考核,建立培训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四)设立项目办公室,市教委师范处、市继教中心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整个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实施“中西部项目”,培训一批农村骨干教师。各区县教委、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中西部项目”纳入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认真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尤其是置换脱产培训项目,参训对象要求高,脱岗培训时间较长,各区县一方面要精选农村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加该项培训,积极为他们脱岗参加培训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要按照层次和学科,对应接收安排好支教师范生的顶岗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精制方案。各在渝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要积极参与“中西部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提升培训档次,我市还将遴选市外的高水平院校和中小学参与项目培训。各单位要确立“一把手”责任,要在科学调研基础上,根据农村教师的实际需求,精心研制培训实施方案。要积极探索运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力求做到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院校集中研修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要建设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选拔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专家和中小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教学。

  (三)落实保障。各区县教委和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有领导管,有专人抓,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各培训任务申报机构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资源建设,坚持“多样化、立体化、适用性和创新性”的原则,建成动态更新的培训专家库,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切实将教育部、财政部高质量、高水平实施“中西部项目”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培训项目监管机制,督促检查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建立培训效果评价制度,制定评价标准,及时对培训计划、内容方式、管理服务、学员满意率等状况进行调查反馈。严格规范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和使用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市里和各区县要投入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配合并确保“中西部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1.重庆市2010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规划表

  2.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学科安排表

  3.重庆市2010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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